周**
您好,請問一下,我2024年5月參加的HAZOP主席培訓,并考核通過取得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為什么在系統查詢不到該證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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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于此問題,請登錄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安全技術能力評價管理系統,注冊賬號后,點擊專業人才庫→計入人才庫→方法二,加入專業人才庫,驗證后即可。安全技術能力評價管理系統網址:https://evaluation.chemicalsafety.org.cn/home
王**
化危為安的課件能下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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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能下載。
黃**
老師好!同一動火作業點使用電焊、沖擊鉆、切割機這三種設備,無需分別辦理臨時用電票,僅需辦理一張即可。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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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
黃**
同一動火作業點使用電焊、沖擊鉆、切割機這三種設備,無需分別辦理臨時用電票,僅需辦理一張即可。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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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
馬**
各位專家老師,環氧乙烷屬于液化烴嗎?需要按液化烴管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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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液化烴儲罐區安全風險排查指南》第1.2條,液化環氧乙烷屬于液化烴。
羅**
請問卸硫酸的操作人員是否要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如果要取證,應該持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證的什么操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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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未明確卸硫酸的操作人員需要取證。
趙**
尊敬的專家好,咨詢一個問題:根據應急【2025】27號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附則43條,加油站是否應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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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單位是指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無儲存設施的除外)等活動的單位。
蘇**
問一下關于山東省這邊安全員的最新任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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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自2020年5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劉**
老師你好,在爆炸危險區域內使用砂紙打磨設備、使用手鋸切割管線等這類手動工具算不算動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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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3081應用問答(第二輯),手工鋸切割等作業時會產生局部的高溫,由于部分介質點火能量較低(如氫氣的最小點火能量是0.02mJ),手工鋸割產生的能量足夠達到其點火能量。企業應基于實際作業前辨識出的風險,在確實可能會散發點火能量較低可燃氣體的場所實施手工鋸割時,來確定是否需要按照動火作業管理。
任**
我想要一份JB2894-2025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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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登入化學品安全法規標準合規平臺注冊下載( https://law.chemicalsafety.org.cn/compliance/)。
趙**
請問《化工安全與環境》期刊的官網或者投稿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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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投hgaq@cncic.cn。
李**
尊敬的中國化學品協會老師,以下內容咨詢:
本公司對廠房外墻進行修繕時,需要室外搭建腳手架,請問專門從事腳手架搭設人員持有建筑部門頒發的建筑架子工證(普通腳手架)證是否可以,還是必須要持有應急管理部頒發的登高作業證(登高架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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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30871應用問答(第二輯),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規定,高處作業主要包括登高架設作業和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兩個操作項目。在危險化學品企業內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應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登高架設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危險化學品企業內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持有架子工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人員,應再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登高架設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
王**
老師您好,我公司是危化品生產企業,承包商入廠培訓是否需要安排專門人員對其培訓,是否可以讓其自行觀看提前錄制好的視頻課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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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AQ/T 3034-2022)第4.14.3條 企業應對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憑合格證或人員身份證明入廠,保存承包商人員安全教育記錄;對承包商項目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技術負責人)進行專項安全培訓.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經培訓的承包商人員進入廠區。《化工企業承包商安全管理指南》(
T/CCSAS 014-2022)第5.3.3條 承包商相關人員應接受企業的入廠(場)安全教育及施工現場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至于是否安排專門人員培訓、培訓方式沒有明確規定。
仲**
各位專家老師,AQ3062-2025《精細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規范》1、本文件適用于精細化工企業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安全管理以及精細化工企業的運行管理。因本司所有化工項目均已竣工領證,在對該規范自查時是否只需要自查本規范的第9項運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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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應使用標準全面對照執行。
華**
各位老師,在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經常有專家就安全帶低掛高用提出問題,我看在即將實施的GB23468-2025中,將2009版的5.2.2.3條款“使用墜落懸掛安全帶時,掛點應位于工作平面上方”修改為“5.3.8.3 作業人員使用墜落懸掛用安全帶時,應優先使用位于其上方的掛點”,是否可以理解為,在搭設期間當上方不具備掛點情況時,可以選在下方的掛點進行系掛安全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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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完整閱讀《墜落防護裝備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 23468-2025)全文,尤其是第4.2章節 墜落危害因素的辨識與風險評估。其中“4.2.3.1使用落懸掛用安全帶時,應識別并確保作業場所有充足的安全空間。安全空間的識別應基于 GB 3608,以作業區邊緣和潛在的墜落發生處邊緣為起點,墜落范圍半徑為半徑延伸,劃出的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間作為安全空間識別的范圍。”掛點的選擇應滿足垂直安全空間和水平安全空間。“垂直安全空間邊緣可能碰撞點與掛點之間的最小距離應大于安全帶的伸展長度。水平安全空間應大于墜落事故發生后作業人員擺動的范圍。”